国三及以下营运货车更新补贴出台
国家及地方全力推动装备更新
同时,多地限行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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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策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政
至2024年12月31日,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国家发改委:《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8月1日施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天然气利用方向仍沿用“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其中在优先类用气项目中包括了“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载货卡车、城际载客汽车、公交车等运输车辆。”
地方政策
北京交通委:国四货车报废更新这类车就发通行证
7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促进更新轻型新能源货车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将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后,更新为轻型新能源货车的货运业户,对其更新的轻型新能源货车发放《城区货运通行证》进行激励。
安徽:加快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
7月中旬,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商务等12部门印发《安徽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新能源车型替代和加快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到2027年,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0%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快淘汰。
各地最新通行政策一览
山东邹平: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调整
车辆类型:重、中型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和低速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危险物品运输车和拖拉机实行禁行管制措施。
禁行区域:北至黄山五路(不含);南至南外环(含);山北片区东至月河一路(不含),山南片区东至邹周路(不含);山北片区西至国道308(不含)、山南片区西至西外环(含)之间的区域;
限行区域:北至高速路;南至鹤伴二路(含);东至月河六路(焦临路不含);西至邹周路(含)之间的区域。
调整禁限行路段:
禁行路段:西外环部分路段(北起青银高速邹平西出口、南至南外环)、南外环整段。
限行路段:省道235城区段(北起黄山三路月河一路路口、南至焦临路与省道235路口)。
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
限行时间:早6时至晚22时禁止通行(晚22时至次日6时允许通行)。
河南洛阳:8月15日起,偃师区调整限行政策
2024年8月15日0时起,汉魏路(含)以东、539省道(不含)以西、邙山大道(含)以南、洛偃快速通道(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除皮卡车外的所有货车、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限制通行。
注:所有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城市商圈、学校、行政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通行,一律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西藏拉萨:严查货车违禁入城
拉萨对于2吨以上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全挂(半挂)大货车、自卸轻型普通货车、农用车(包括拖拉机)及危险品运输车,7点至23点间限行,限行区域为318国道堆龙东嘎大桥以东、109国道羊达乡以东、纳金大桥北桥头以西及拉萨河以北整个区域。
浙江温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面限行
自8月5日0时起,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在主城区、黄龙住宅区、高教园区、龙湾中心区、金海园区等范围内全面限行。自2025年1月1日0时起,上述车辆在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限行。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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