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工作都很忙
请个钟点工或者不住家保姆
都是很常见的事
但钟点工忽然提出“带薪年假”
这种情况你听说过吗?
如果遇到了你会咋办呢?
最近有小伙伴就有这样的烦恼
“钟点工说,按规定她能享受十天带薪年休假,有这个规定吗?”市民王女士日前致电厦门晚报市民热线5589999询问。不过,家政公司却否认了这一说法。
王女士说,她请的钟点工是半天不住家保姆,每天下午服务三个小时。
前不久钟点工提出
有同为钟点工的老乡说
春节期间都有10天带薪年休假
因此认为自己也有权享受
由于钟点工是朋友介绍的,不属于任何家政公司,王女士无处咨询,只能求助于晚报市民热线。
记者采访了几名家政员
均表示没听说有这一规定
不过年底一般雇主都会发红包
放几天假让她们回老家过年
律师说这种情况不适用于劳动法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池加新说,劳动者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是劳动法的规定,但雇主和家政员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雇主是个人
半天不住家保姆每天工作时间不满8小时
因此劳动法中“带薪年休假”
并不适用于此
事实上,有些雇主为了留住家政员,会多支付一个月工资,有的雇主会送礼物给家政员或是发现金红包。
但家政公司负责人并不主张这种行为,认为这样容易造成家政员之间相互攀比,滋生不满情绪。因此建议雇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当、适量地对家政员进行奖励。同时也提醒雇主,一旦与家政员意见无法统一,可以通过家政公司沟通协调解决。
记者:吴笛 编辑:罗小州 值班主任:蔡萍萍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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