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炒房者要哭了,广东严查!购房“首付”须是家庭自有资金(突发!继蒋云明之后,招行第三任行长田惠宇被“双开”!)

镁涵 12 2024-12-05 06:38:37

导读:“审查之严格史无前例!”

为严防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广东各家银行正严查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3月19日,再有消息称,广州多家银行严查购房首付来源,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

广东各家银行如何查?

哪些首付款来源会被银行拒之门外?

Q:哪些银行在严查?

A:所有!

16家受访银行一致表示,近期加大了对首付款来源的审核。

如广州农商银行表示,近期,该行下发多份通知文件要求经营机构强化贷款审核管理和贷款资金流向管理。

中行广东省分行表示,该行进一步细化了首期款审核要求,要求业务人员强化对首付款真实性审查,严防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

Q:怎么查?

A:流水+走访

究竟怎么严查?记者发现,通过审核流水、面谈、走访等手段进行交叉验证,成为各家银行审核首付款来源的主要办法。

工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贷款调查过程中,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前的账户流水,重点调查是否存在融资机构、中介机构借款。

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表示,该行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的真实情况,防止开发商降低首付比例或垫付首付款等“假首付”行为,严查合作机构通过提供首付贷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银行住房信贷政策的情况。同时,强化资金监控和贷款管理,将转账凭证和银行流水等作为首付款支付依据,多方面交叉验证,并使用交易当事人的同名银行账户。此外,还通过贷款调查采取审核申请材料、与借款人面谈、电话调查、实地调查、查询有关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确保借款人收入能力和首付款来源的真实性、合规性。

记者留意到,部分银行会重点对存在首付款来源问题的购房者进行重点审核。

比如,中行广东省分行表示,征信上如显示短期内有办理消费/经营贷款的,则须重点关注,进一步通过调阅档案、面谈、走访等方式,核实对应贷款的真实性用途。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表示,对征信报告显示存在信用卡大额分期、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且在授信申报前1年内发放的,逐一进行调查。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表示,通过查看客户征信,如发现近半年存在超过一定金额的个人非按揭贷款出账或信用卡刷卡记录,需先行结清;通过查看首付款支付账户的资金交易信息,如首付款来源于他行转入,须了解转入资金的来源渠道。


图 / 图虫

Q:哪些首付款来源影响房贷办理?

A:民间借贷、经营贷、消费贷尚未结清者

什么样的首付款来源有可能会影响房贷审批呢?记者发现,若借款来源中有民间借贷等则会被明确严谨准入。

如中行广东省分行、农行广东省分行均表示,对于经核实首付款来源为民间借贷、垫资过桥或其他贷款资金的严禁准入。建行广东省分行表示,一旦查实确属通过个人贷款或经营贷款等银行融资方式用于缴纳和筹集首付款的,或者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拒绝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部分银行对于存在新发放、且未结清的经营贷、消费贷借款人进行重点审查。

广州农商行表示,短期内申请过个人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影响房贷审批。同时,该行还通过征信报告和面谈调查客户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办理情况,若疑似贷款资金用于首付款的,影响房贷审批。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表示,该行对于首付款来源非购房人通过合法取得的自有资金支付的,将不予准入;借款人向该行申请按揭贷款前6个月内没有新发放且未结清的经营贷及消费贷,如有,借款人需提供首付款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准入。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表示,严禁同时在该行申请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及按揭贷款。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针对新申请的房贷按揭客户,本人及其配偶名下近3个月内若有信用保证类贷款,对于用途不明的,要求其在按揭贷款审批前结清;对于抵押类贷款申请客户,谨慎审查借款主体征信报告。比如是否存在3个月内新发生按揭贷款记录、重点核实申请抵押贷款用途,不得用于购房。

还有银行表示,征信存在问题、或存在异常流水也会导致贷款审批被拒绝。

例如,广东华兴银行表示,该行不受理征信记录有污点、收入不合理、流水异常以及首付资金有存疑的贷款业务申请。

广东购房“首付”须是家庭自有资金


图 / 图虫

据南方日报报道,从广州多家按揭贷款中介获悉,目前广州的按揭贷款中介已接到多家银行通知,自3月17日开始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半年内转入的资金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记者从广州多家按揭中介获悉,近期银行对购房者的首付款来源审核提出了更多明确的要求。“审查之严格史无前例。”一家按揭贷款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银行主要从5方面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3、对于直系亲属转入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近半年流水;若亲属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认定;若断续存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4、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银行要求这个政策从3月17日开始执行,以银行录入系统为准。”上述按揭贷款中介负责人透露,此前递件的客户也被通知要求补足材料。

“以前买房,只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工资流水,然后提供首付款凭证即可,也就是流水和转账的银行卡可以不同的。如今,为了避免客户将其他银行的贷款资金用作首付款,除了提供首付款凭证,还需要提供首付款所在银行近半年的流水,以查看首付款资金来源。”有银行人士称。



名下有经营贷消费贷或影响房贷审批


当前,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经营贷进行史上最严的大面积排查,从源头上避免经营贷资金变相流入楼市。


记者从多家银行证实,目前广州各家银行严查首付款来源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工行广州分行表示,该行根据上级行及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增强个贷业务风险管控责任意识,强化内部操作管理,认真核实借款人首付款来源,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加强对贷款用途的调查,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确保个人信贷资金有序合规发放。

工行广州分行核查首付款来源的具体举措包括: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源审核,防范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大额信用卡透支等各类融资挪用于购房;在贷款调查过程中,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前的账户流水,重点调查是否存在融资机构、中介机构借款。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表示,除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或发票外,该行还要求客户提供银行支付凭证以及银行流水,佐证首付资金来源为其个人或家庭的自由资金。同时,该行还关注客户是否近期获得过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将首付款的支付时间与上述贷款的发放时间匹配,以防首付款来源于他行贷款。最后,严禁同时在该行申请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及按揭贷款。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表示,该行主要通过核查转账记录等多种手段判断借款人首付款的真实性,不受理借款人首付款缴交前在本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发放记录的及首付资金有来自中介等渠道嫌疑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表示,该行一直严格核查首付款流水,要求首付款来源清晰,必须为购房人自有资金,提供其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严查首付贷、对于通过中介公司、小贷公司等融资方式筹集首付的客户,不得准入;对流水中突然出现用于首付款的资金,需调查资金来源,严格审核首付款支付凭证、流水的真实性。

小贷公司加强管理:不得提供“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

除了银行渠道,有可能被炒房客盯上的小贷行业也进一步加强管理。记者从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获悉,近日该协会将下发通知,要求小贷公司对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进行自查。

“目前省内没有发现有小贷公司贷款产品违规流入房市。”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北表示,小贷公司贷款利率高、额度小,并不适合首付贷。

徐北表示,近期广东小贷协会也发出通知要求小贷公司不得为购房人或卖房人提供“首付贷”“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购房融资或场外配资金融产品。

同时,广东小贷协会切实加强贷款用途监测,要求借款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将贷款挪用于融资购房。

附:16家银行首付款来源审核办法

  • 农行广东省分行:

借款人需提供首付款划转凭证及近半年流水,核实其首付款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对于经核实首付款来源为民间借贷、垫资过桥或其他贷款资金的严禁准入。

  • 建行广东省分行:

一旦查实确属通过个人贷款或经营贷款等银行融资方式用于缴纳和筹集首付款的,或者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拒绝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切实防范发生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源不合规和个人消费经营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购房贷款优先支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合理自住和组合公积金贷款客户需求,保障住房贷款投向健康有序。

  • 中行广东省分行:

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严防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工作要求,及时向辖内机构业务人员传达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首期款审核要求,要求业务人员强化对首付款真实性审查,严防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

目前,该行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首付款审查:一是面见购房客户,面谈核实首付款的真实来源;二是审查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辅助判断首付款金额与客户家庭经济能力是否匹配;三是审查支付凭证,判断首付款是否真实支付;四是对客户在申请房贷时,征信上如显示短期内有办理消费/经营贷款的,须重点关注,进一步通过调阅档案、面谈、走访等方式,核实对应贷款的真实性用途。

当首付款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等情形时,则不予审批通过。

  • 工行广州分行:

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源审核,防范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大额信用卡透支等各类融资挪用于购房;在贷款调查过程中,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前的账户流水,重点调查是否存在融资机构、中介机构借款。

  • 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

一直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管理要求,加强首付款审查核实:

一是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的真实情况,防止开发商降低首付比例或垫付首付款等“假首付”行为,严查合作机构通过提供首付贷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银行住房信贷政策的情况。

二是强化资金监控和贷款管理,将转账凭证和银行流水等作为首付款支付依据,多方面交叉验证,并使用交易当事人的同名银行账户。

三是贷款调查采取审核申请材料、与借款人面谈、电话调查、实地调查、查询有关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确保借款人收入能力和首付款来源的真实性、合规性。

  • 广东华兴银行:

该行拟通过核查转账记录、现场调查等手段核实借款人收入的合理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不受理征信记录有污点、收入不合理、流水异常以及首付资金有存疑的贷款业务申请。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

在开展按揭贷款业务过程中,该行严格审核借款人首付款资金来源。贷前通过查看首付款凭证和转账流水,确保购房“首付款”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通过查看客户征信,如发现近半年存在超过一定金额的个人非按揭贷款出账或信用卡刷卡记录,需先行结清;通过查看首付款支付账户的资金交易信息,如首付款来源于他行转入,须了解转入资金的来源渠道。贷后通过查看征信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手段,对借款人首付款来源进行调查,提供首付款来源最近半年的流水,首付款须来源于借款人自有资金;对来源于借款人直系亲属的资金,可酌情纳入借款人家庭自有资金范畴(提供直系亲属最近半年流水)。对征信报告显示存在信用卡大额分期、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且在授信申报前1年内发放的,逐一进行调查,对不能说明合理用途的业务,须结清以上贷款。对三个月内被其他金融机构以“贷款审批”查询超过三次(含)的业务,需调查实际情况并在调查报告中说明。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除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或发票外,该行还要求客户提供银行支付凭证以及银行流水,佐证首付资金来源为其个人或家庭的自由资金。同时,该行还关注客户是否近期获得过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将首付款的支付时间与上述贷款的发放时间匹配,以防首付款来源于他行贷款。最后,严禁同时在该行申请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及按揭贷款。

  •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主要通过核查转账记录等多种手段判断借款人首付款的真实性,不受理借款人首付款缴交前在本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发放记录的及首付资金有来自中介等渠道嫌疑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一直严格核查首付款流水,要求首付款来源清晰,必须为购房人自有资金,提供其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严查首付贷、对于通过中介公司、小贷公司等融资方式筹集首付的客户,不得准入;对流水中突然出现用于首付款的资金,需调查资金来源,严格审核首付款支付凭证、流水的真实性。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1、凡经核实首付款来源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或信用卡透支分期的,一律不予审批或放款。

2、借款人在申请时需提供本人签署的首付款来源为家庭自有合法资金的承诺函,如客户违反的,该行有权不予审批、放款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3、客户近3个月内有经营贷或消费贷贷款支用的,需结清贷款方可审批或放款。

4、如申请时首付款未全部支付完毕的,借款人必须提供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名下有足额的首付款金融资产证明该行才受理。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1、针对新申请的房贷按揭客户,本人及其配偶名下近3个月内若有信用保证类贷款,对于用途不明的,要求其在按揭贷款审批前结清。

对于抵押类贷款申请客户,谨慎审查借款主体征信报告。比如是否存在3个月内新发生按揭贷款记录、重点核实申请抵押贷款用途,不得用于购房。

对于贷款用途存疑的,须要求客户经理补充调查借款人融资需求背景,调查其真实借款原因及用途合理性、合规性。

2、按揭贷款的首期款来源须为自有,首期款须由本人及直系亲属划转至卖方账户,并提供相应划款单据。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1、提供首付款证明材料。提审前,借款人需提供首付款为本人支付的相关佐证材料。

2、对于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能印证收入为合法且稳定,并能覆盖首付资金的,可认定具备资质。

3、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4、在各环节上,该行均严格执行以上对首付款的核查要求。

该行对于首付款来源非购房人通过合法取得的自有资金支付的,将不予准入;借款人向该行申请按揭贷款前6个月内没有新发放且未结清的经营贷及消费贷,如有,借款人需提供首付款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准入。

  • 广州农商银行:

严格按照相关业务政策要求及产品制度要求,对首付款进行严格的溯源调查,并多次下发多份通知文件要求经营机构强化贷款审核管理和贷款资金流向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限制短期内申请过个人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申请个人按揭贷款。

2、对首付款进行严格的溯源调查,原则上要求提供首付款来源6个月的银行流水。同时结合征信报告和面谈调查客户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办理情况,并要求客户签署《购房首付款来源承诺书》。

3、放款前重新核查借款人家庭征信状况,如有新增经营贷、消费贷或大额信用卡,将要求提供资金流向证明。

以下情况有可能影响房贷审批:

1、短期内申请过个人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影响房贷审批。

2、结合征信报告和面谈调查客户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办理情况,疑似贷款资金用于首付款的,影响房贷审批。

3、首付款来源与信贷、垫资过桥或无法说明为客户合理收入的情况。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对购房首付款执行“穿透”调查,结合近半年流水的日均余额、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判断首付款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如发现可疑情况则需进一步提供有效依据佐证资金来源,严格禁止套用借贷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

本期编辑 刘巷

  原标题:突发!继蒋云明之后,9.7万亿招行第三任行长田惠宇被“双开”!中纪委: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

  来源丨农金研究 

  文丨顾柠

  国庆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一则重磅消息震惊银行业——历时五个月有余,(下称“招行”)原行长田惠宇违纪违法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10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信息显示,经中央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惠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纪委:以“投资”“理财”为名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

  10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招行原行长田惠宇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中纪委网站是如此表述的:田惠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将近两个月之前,田惠宇的昔日同窗蒋云明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贷款方面谋取利益”等违法违规事由被“双开”。

  2022年8月12日,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信息称,经查,蒋云明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变相收受他人钱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贷款方面谋取利益,通过让他人为其承担信托产品投资损失的方式,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经省纪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蒋云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4月,原监事长、田惠宇在上海财经大学的同学兼室友蒋云明与田惠宇同日落马。田惠宇和蒋云明两人落马前的征兆都比较明显,两人均是都在未到正常退休年龄的情况下被突然调往非重要岗位。调职不到一月即落马。

  新帅上任首份成绩单喜忧参半

  对于招行而言,属于田惠宇的时代早于今年4月就已经落下帷幕。而在今年8月20日,王良作为招行的第四任行长交出了其上任以来的首份“成绩单”。招行作为享誉业内的明星股份行,在上半年面临的下行经济压力以及高管层的震荡等种种的境遇之下,业绩层面的表现平稳。

  据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招行实现总资产规模9.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15%,客户存款总额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87%。下半年若能保持增势,到三季度招行总资产规模将突破10万亿元,成为我国第一家总资产超10万亿的股份行。

  盈利能力方面,招行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790.91亿元,同比增长6.13%;其中净利息收入1076.92亿元,同比增长8.41%,占比为60.13%;非利息净收入713.99亿元,同比增长2.87%,占比为39.87%,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为694.2亿元,同比增长13.52%。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33%和2.44%,同比减少0.08个百分点和0.05个百分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招行零售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罕见出现了下滑,今年上半年,该行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188.73亿元,同比减少8.13%。而在去年同期,招行这一业务收入增幅高达33%。

  资产质量方面,虽然各项指标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但与去年末相比,总体有所下滑。资本充足率为16.08%,比上年末下降0.6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454.06%,比上年末下降29.8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为0.95%,比上年末增长0.04个百分点;此外,招行上半年关注类贷款占比1.01%,较上年末增长0.17个百分点,这已经是招行连续第二个季度不良“双升”。

  王良在6月29号的股东大会上表示,整体来看,招行的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虽然略有上升,但是二季度整体看,上升幅度很小,不良率一直保持在1%的水平。因为招行(资产)分类非常严格,没有给资产质量有任何的欠账,而且进一步加大拨备计提,夯实风险抵补能力,又进一步加强清收,减少不良资产损失,所以对招行整体的经营业绩没有带来负面的影响。

  9.7万亿股份行中层“大换血”

  6月15日,王良招商银行第四任行长的任职资格通过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新帅”上任后不久,这家明星股份行中层人事出现大规模变动,涉及该行总行财富平台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中信等重要部门,同时招行北京、深圳、宁波等重点分行高管也发生变动。

  首先是对“零售之王”招行最为重要的零售条线,自去年3月该行调整零售组织架构组建财富平台部,这个新部门迎来了第三位“一把手”。去年3月,新设部门的财富平台部总经理一职则由原零售金融总部总裁张东出任,今年年初,张东调任招行杭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于3月9日通过银保监会核准;财富平台部总经理一职则由去年10月履新行长助理的钟德胜兼任。直到今年5月,钟德胜不再兼任本行财富平台部总经理,这一职位由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厉明东接任。

图为厉明东

  实际上,厉明东也是招行的零售条线“老将”,且还有过重点分行的管理经验。曾任招行深圳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20年初调任总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财富平台部总经理。

  风险管理部亦是所有商业银行的“命门”所在,厉明东的接棒者为招行授信执行部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徐明杰,其曾任招行金融产品部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首席董事。

图为徐明杰

  而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一职则由招行北京分行副行长李翀担任,李翀曾任招行郑州分行行长助理、郑州分行副行长。《行长要览》注意到,徐自强已补位招行北京分行副行长,7月26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已核准其任职资格。徐自强曾任招行昆明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

  众所周知,各大行的北京分行都可看作是“镀金之地”,招行也不例外,该行现任领导班子团队中,党委书记、行长王良、第一副行长汪建中以及纪委书记熊开均担任过招行北京分行行长。

  除总行多个重要部门外,招行多家分行也发生了人事变更。比如,招行深圳分行纪委书记、副行长陆明任宁波分行行长;招行投行部副总经理刘雁飞补位深圳分行副行长…

  上述变动系王良出任第四任行长以来,该行发生最为密集的一番人事调动。今年5月19日,招行召开全行干部大会,宣布目前主持招行工作的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良被任命为该行党委书记。新行长到任的第一件事便是稳住士气,5月30日,港交所披露的信息显示,王良在二级市场增持招商银行A股股份2万股至27万股。随后的8月23日,上交所披露信息显示,招行行长王良于8月22日增持3万股招商银行A股股份,涉资100.65万元,此次增持后,王良最新持股数量为30万股。

  王良早于1995年便加入招行,至今已有27年之久,对招行的情感深厚,对招行的经营状况和战略更是熟稔。招行的王良时代才刚刚起步,作为业内是出了名的“实干家”,在用人、和经营打法上王良将如何继往开来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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